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技术转移的四种类型及技术转让与技术转移的区别
发布时间:2023/10/24   来源:重庆唐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  阅读:724
       技术转移,是指技术从一个地方以某种形式转移到另一个地方,它包括国家之间的技术转移,也包括从技术生成部门向使用部门的转移,也可以是使用部门之间的转移。

       技术转移的四种类型:

       1.相当于国内的技术开发,R&D中的开发部分。旨在将已发明的技术模型投入生产使用,也就是从实验室向工业的转移。转移的技术客体为知识形态模型阶段的实物。转移多在大学、科研所与企业之间进行。

       2.相当于国内的技术推广。将已成熟的技术幅射开,用创新技术代替传统技术,或用创新技术建立新的生产部门。转移的技术客体不仅有软件知识,也有硬件设备,转移多在经济实体之间进行。

       3.相当于技术引进。即由国外引进未投入生产的专利或专有技术,比如,奥地利发明的纯氧顶吹转炉炼钢技术 (1953)的最初应用是在日本(1957)。转移的技术客体为知识形态或经验。转移是在拥有专利权的一方(大学、公司)与购买专利的一方之间进行。

       4.同Ⅲ一样为技术引进。不过,引进的技术是已经进入生产阶段的专利、专有技术和机器设备转移客体硬件与软件均有,转移多是在公司、企业之间进行。需要说明的是,这里引进的创新技术对于引进国来说仍是未使用过的新技术,因而对其本身仍是一种技术创新,而不是技术推广。这是参考系不同的缘故。

       技术转让与技术转移的区别:

       技术转移与技术转让技术转移与技术转让都是从英文“TechnologyTransfer”翻译过来。当二者特指技术所有权转让时,意思相同。但是二者也存在差异:

       (1)技术转移还强调地点转移,因此说技术转移比技术转让的内涵更丰富一些。

       (2)技术转让的实现需要两个条件,即存在转让技术的双方当事人,以法律关系为基础变更技术的使用权和所有条件;技术转移的实现并不受上述条件的约束,比如某技术发明人从一个国家迁移到另外一个国家,并出资建厂,用自己发明的技术生产产品,此时没有发生技术转让,却发生了技术转移。
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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